九二一地震災區歷史建築修復工程採購辦法 第6條 法規:九二一地震災區歷史建築修復工程採購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第6條 本辦法所稱工作報告書,包括下列事項:一、施工前後紀錄。二、特殊工法及匠師施工的紀錄。三、施工過程特殊發現及處理過程之紀錄。四、規劃、設計及施工過程之檢討與建議。五、修復工程歷次會議紀錄、重要公文書、工程日誌、工程決算及驗收紀錄等文件之收列。六、其他相關事項。 本條定義的名詞 工作報告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