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法規: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創產業目 相關法規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母法 第10條 本法第二十五條所稱文化創意聚落,指文化創意事業高度聚集之一定地理區域,不以同一建物、同一街廓或行政區域等明確界線劃分者為限。本法第二十五條所稱核心創作及獨立工作者,指從事文化創意產品創作或服務研發之個人或微型文化創意事業。前項所稱微型文化創意事業,指員工數未滿五人之事業。 本條定義的名詞 文化創意聚落 核心創作及獨立工作者 微型文化創意事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