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第20條 法規: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創產業目 相關法規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相關 第二章 協助及獎補助機制 第20條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鼓勵文化創意事業建立自有品牌,並積極開拓國際市場,得協調各駐外機構,協助文化創意事業塑造國際品牌形象,參加知名國際展演、競賽、博覽會、文化藝術節慶等活動,並提供相關國際市場拓展及推廣銷售之協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