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事業原創產品或服務價差優惠補助辦法 第5條 法規:文化創意事業原創產品或服務價差優惠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創產業目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考量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價差優惠方案及下列事項,審定價差補助額度:一、年度經費預算及申請案件與金額數。二、同一文化創意事業曾申請價差補助之件數及其成效。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