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設置條例 第25條 法規: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設置條例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第四章 會計及財務 第25條 財團法人國家電影中心解散之日,其權利及義務由本中心概括承受,不受財團法人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本中心成立年度之政府核撥經費,得由監督機關在原預算範圍內調整因應,不受預算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三條規定之限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