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 第5條 法規: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第5條 本基金會之經費來源如下:一、政府編列預算之捐贈。二、基金之孳息收入。三、國內外公私機構、團體或個人之捐贈。四、其他收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