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博物館處務規程 第4條 法規:國家人權博物館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第4條 綜合規劃組掌理事項如下:一、本館館務整體發展計畫之研擬及推動。二、本館公共關係及整體形象拓展。三、觀眾服務整體發展計畫之研擬及推動。四、導覽設施與服務整合計畫之規劃及推動。五、政治受難者關懷服務。六、文書、檔案、印信、出納、庶務、採購、財產管理、研考及法制。七、不屬其他各組、室、中心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