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館各項展示主題計畫之擬訂。
二、展示施作與展場之管理、監控、監督施工及驗收。
三、展場燈光、電力及互動展示設施之維修。
四、館際交流之規劃、研擬及執行。
五、其他有關展示事項。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辦事細則 第6條
本法規已於 2021-10-15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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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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