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學術研究與交流計畫之擬訂及規劃。
二、委託研究專案之資料蒐集及分析。
三、館藏文物之相關研究。
四、本館展示主題之撰擬。
五、圖書資訊相關業務之管理及參考諮詢。
六、本館出版品之統合規劃、編印及出版。
七、其他有關研究事項。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辦事細則 第4條
本法規已於 2021-10-15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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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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