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規程 第6條 法規: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本法規已於 2021-10-15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6條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二十日施行。本規程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