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美術館處務規程 第8條 法規:國立臺灣美術館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第8條 教育推廣組掌理事項如下:一、美術教育之推廣與規劃、美育推廣專輯及書刊之編印。二、推廣教育專案活動之策劃與執行、協調及聯繫。三、推廣教育學習課程之規劃及執行。四、導覽服務之規劃及執行。五、志工之招募、管理及培訓業務。六、推廣學習空間器材之維護及管理。七、生活美學之教育推廣。八、其他有關教育推廣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