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美術館處務規程 第5條 法規:國立臺灣美術館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第5條 研究發展組掌理事項如下:一、美術史、美術理論、美術技法及教育發展之研究。二、學術研究與交流計畫之擬訂、規劃及執行。三、各項研究專案計畫研擬開發、資料蒐集及分析。四、館藏文物之研究及譯述。五、本館美術學術出版品、臺灣美術史料與作家文物之蒐集統合規劃、編印及出版。六、生活美學之研究發展。七、其他有關研究發展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