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交響樂團辦事細則 第5條 法規:國立臺灣交響樂團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第5條 本團設下列組、室:一、企劃行銷組。二、演出活動組。三、研究推廣組。四、資料組。五、行政室。六、人事室。七、主計室。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