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交響樂團辦事細則 第14條 法規:國立臺灣交響樂團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第14條 本細則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六日施行。本細則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修正發布之第六條至第十條,自一百零一年五月二十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