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處務規程 第15條 法規: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第15條 本中心各團為推動傳統藝術展演交流、教育推廣與人才培育之需要得遴聘傑出表演藝術人士,以客席、特約方式,指導或協助演出、排練及製作等相關工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