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條國際新聞處掌理左列事項:一、國際新聞傳播工作之策劃事項。二、駐外新聞機構工作之指揮、督導、考核事項。三、國際新聞傳播工作之交流合作事項。四、國際展覽之策劃、參加及配合事項。五、有關我國之國際輿情與新聞電訊之研析及處理事項。六、對外宣揚國情之文字及視聽資料統一運用事項。七、對外新聞傳播機構工作之協調及輔導事項。八、其他有關國際新聞傳播工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