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5條 法規: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國家環境研究目 第5條 申請人依前條提出申請時,應繳納審查費新臺幣五千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