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法規:環境教育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環境教育目 相關法規 環境教育法母法 第12條 本法第二十三條所稱有代表權之人,指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所定行政法上義務之法人、非法人團體、機關(構)、公營事業機構或其他組織之負責人。 本條定義的名詞 有代表權之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