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0條 法規:環境保護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綜合規劃目 第三章 財務報告編製 第20條 非流動資產之內容,包括下列項目:一、基金及投資。二、投資性不動產。三、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四、其他非流動資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