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法人應根據原始憑證,編製記帳憑證,並根據記帳憑證,登入會計帳簿。
但整理結算及結算後轉入帳目等事項,得不檢附原始憑證。
記帳憑證應按日或按月彙訂成冊,加製封面,封面上應註明冊號、起迄日期、頁數,保存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