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25條開發行為涉及軍事秘密及緊急性國防工程者,其環境影響評估之有關作業,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國防部另定之。
- 第27條主管機關審查開發單位依第七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或第十八條規定提出之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初稿、評估書或環境影響調查報告…
- 第28條本法施行前已實施而尚未完成之開發行為,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命開發單位辦理環境影響之調查、分析,並提出因應對策,於經主管…
- 第29條本法施行前已完成環境影響說明書或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並經審查作成審查結論,而未依審查結論執行者,主管機關及相關主管機關應…
- 第30條當地居民依本法所為之行為,得以書面委任他人代行之。
- 第31條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第32條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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