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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環境影響評估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環境影響評估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追蹤或主管機關監督環境影響評估案時,得行使警察職權。
必要時,並得商請轄區內之憲警協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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