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40條 法規: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綜合規劃目 第二章 環境影響之預防對策 第40條 開發單位預測開發行為在規劃、進行及完成後之使用,不發生第十六條至第三十六條中任一可能影響事項者,在說明書、評估書初稿、評估書製作時,對該事項得免進行調查及評估,但應於說明書、評估書初稿、評估書中條列說明理由及根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