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辦法 第6條 法規:政府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綜合規劃目 第6條 政策研提機關應依前條第二項規定自行評估,作成評估說明書,記載下列事項:一、政策研提機關及其他相關機關之名稱。二、政策之名稱及其目的。三、政策之背景及內容。四、替代方案分析。五、政策可能造成環境影響之評定。六、減輕或避免環境影響之因應對策。七、結論及建議。前項記載事項之作業規範,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