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害糾紛處理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法規:公害糾紛處理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公害糾紛目 相關法規 公害糾紛處理法母法 第18條 調處進行中在場之人,如有以強暴、脅迫或詐術進行或妨礙調處,或為其他涉嫌犯罪之行為者,調處委員得請求警察機關協助排除,並依法處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