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害糾紛處理收費辦法 第9條 法規:公害糾紛處理收費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公害糾紛目 第9條 公害糾紛之當事人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鑑定受害原因,於查明原因後,再依本法申請調處時,其調處費依第四條至第六條規定,減半收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