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資源循環目 相關法規 廢棄物清理法母法 第18條 處分機關依本法所作成之處分書,其涉及跨區違法者,除將處分書送達受處分人外,應將處分書副知當地主管機關及違法行為者所在地主管機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