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之檢驗測定,除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外,應由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檢驗測定機構辦理。
前項檢驗測定機構應具備之條件、設施、檢驗測定人員資格限制、許可證之申請、審查程序、許可事項、廢止、許可證核(換)發、停業、復業、查核、評鑑程序、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