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非營業基金部分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2條 法規: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非營業基金部分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資源循環目 第12條 本基金有關預算編製及執行、決算編造,應依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