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 第7條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資源循環目 第二章 許可 第7條 清除、處理機構設置專業技術人員時,應檢具專業技術人員合格證書及設置申請書,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定;其申請除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得以書面方式申請者外,應採網路傳輸方式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