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廢(污)水緊急應變辦法 第1條 法規: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廢(污)水緊急應變辦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水質保護目 第1條 本辦法依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