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業燒結工場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4條 法規:鋼鐵業燒結工場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大氣環境目 第4條 本標準適用於鋼鐵業中藉由高溫將鐵礦砂、焦炭與其他礦石混合燒結成塊之工場燒結機冶煉過程之排氣,管制污染物項目為戴奧辛。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