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業集塵灰高溫冶煉設施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4條 法規:鋼鐵業集塵灰高溫冶煉設施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大氣環境目 第4條 本標準適用於高溫冶煉鋼鐵業集塵灰設施之排氣,管制污染物項目為戴奧辛。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