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按次處罰通知限期改善補正或申報執行準則 第3條 法規: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按次處罰通知限期改善補正或申報執行準則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大氣環境目 第3條 違反本法規定者,主管機關為記載前條第三項第三款所定應改善、補正或申報事項,應審酌現場稽查結果或其陳述之違規原因判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