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 第24條 法規: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第三章 查驗機構許可 第24條 查驗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撤銷、廢止查驗機構許可證或廢止部分查驗類別或查驗項目:一、依本辦法規定所提申請文件虛偽不實。二、經認證機構減列、終止或撤銷認證。三、自行停業或停止查驗項目。四、歇業或解散。五、其他違反本辦法規定且情節重大。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