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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27條

中央主管機關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於氣候變遷調適或溫室氣體研究、管理與推動績效優良之機關、機構、事業、僱用人、學校、團體或個人,應予獎勵或補助。
前項獎勵與補助之條件、原則及審查程序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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