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 第1條 法規: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第1條 本準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