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8條 法規: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大氣環境目 第8條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火車排放一氧化碳(CO)、碳氫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及粒狀污染物(PM)之標準及船舶排放粒狀污染物之標準,規定如下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