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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機車曲軸箱、油箱及燃油供給系統排放碳氫化合物(HC)之標準,規定如下表:┌─┬───┬─┬─────┬────┬───────────┐│交│污染物│施│適用情形│排放標準│備註││通││行│││││工││日│││││具││期│││││種│││││││類││││││├─┼───┼─┼─────┼────┼───────────┤│機│曲軸箱│中│新車型審驗│不得排放│一、中華民國七十六年十││車│吹漏氣│華│新車檢驗│到大氣│二月三十一日以前量│││中HC│民│││產之國產車型,於中││││國│││華民國七十八年一月││││七│││一日以後出產者,須││││十│││符合本標準。
││││七│││二、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一││││年│││月一日以後量產之國││││一│││產車及裝船之進口車││││月│││,須符合本標準。
││││一│││││││日│││││├───┼─┼─────┼────┼───────────┤││油箱、│中│新車型審驗│每次測試│一、中華民國八十年六月│││燃油供│華│新車檢驗│2克│三十日以前量產之國│││給系統│民│││產車型,於中華民國│││蒸發氣│國│││八十一年七月一日以│││中HC│八│││後出廠者,須符合本││││十│││標準。
││││年│││二、中華民國八十年七月││││七│││一日以後量產之國產││││月│││車及裝船之進口車,││││一│││須符合本標準。
││││日│││三、測定方法依「機器腳│││││││踏車蒸發污染測試方│││││││法及程序」。
││├───┼─┼─────┼────┼───────────┤││油箱、│中│新車型審驗│每次測試│一、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燃油供│華│新車檢驗│2000毫│一月一日以後量產之│││給系統│民││克│國產車及裝船之進口│││蒸發氣│國│││車,須符合本標準。
│││中HC│一│││二、測定方法依「機器腳││││百│││踏車蒸發污染測試方││││零│││法及程序」中SHED││││六│││方法。
││││年│││││││一│││││││月│││││││一│││││││日│││││├───┼─┼─────┼────┼───────────┤││油箱、│中│新車型審驗│每次測試│一、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年│││燃油供│華│新車檢驗│1500毫│一月一日以後量產之│││給系統│民││克│國產車及裝船之進口│││蒸發氣│國│││車,須符合本標準。
│││中HC│一│││二、測定方法依「機器腳││││百│││踏車蒸發污染測試方││││一│││法及程序」中SHED││││十│││方法。
││││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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