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 第8條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大氣環境目 第8條 各級主管機關依第二條、第三條、第五條及前條規定辦理相關申報審查、核定及通知等業務時,得視實際需要,委託專責機構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