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製造業表面塗裝作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7條 法規:汽車製造業表面塗裝作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大氣環境目 第7條 乾燥室廢氣之揮發性有機物應符合總破壞去除效率九○%及排放管道排放標準未經含氧量校正六○mg/Nm³。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