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空氣污染物驗證核章辦法 第7條 法規:汽車空氣污染物驗證核章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第7條 申請驗證核章所檢具之車型合格證明登載製造或進口地區國家與完(免)稅證明書不符者,應檢具原車輛製造廠(商)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