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 第1條 法規: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本法規已於 2019-08-19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1條 本標準依空氣污染防制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