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主管機關受理沼氣發電業者獎勵之申請,得遴聘相關政府機關代表、專家及學者,審查申請獎勵案件,並應於三十日內完成審查。
申請文件有欠缺或不合規定,其能補正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或不能補正者,駁回其申請。
前項補正日數不計入審查期間內。
一般廢棄物掩埋場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獎勵辦法 第4條
本法規已於 2026-03-30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4條
本法規已於 2026-03-30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4條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