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5條 法規:環境部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綜合規劃目 第5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承主任委員之命,辦理本會有關事務,由本部環境保護司司長兼任。本會幕僚作業由本部環境保護司派員兼辦。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