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3條 法規:環境部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綜合規劃目 第3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綜理會務,由環境部(以下簡稱本部)部長兼任;副主任委員一人,襄助會務,由本部次長兼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