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處務規程 第6條 法規: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組織目 第6條 評估管理組掌理事項如下:一、毒物與化學物質管理政策、法規之執行及督導。二、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評估、公告列管之研擬、執行及督導。三、環境用藥管理政策與法規之研擬、執行及督導。四、毒物與化學物質危害評估管理方法之研究、發展執行及督導。五、其他有關毒物及化學物質管理評估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