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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承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之命,處理日常事務;工作人員五人至九人,受執行秘書指揮監督,辦理本會業務。
前項執行秘書及工作人員,均由本署法定員額內調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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