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公害糾紛督導處理小組組織規程 第7條 法規:環境部公害糾紛督導處理小組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綜合規劃目 第7條 本小組委員會議視業務需要召開,由召集人召集並擔任主席;召集人未能出席時,由副召集人代理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