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公害糾紛督導處理小組組織規程 第5條 法規:環境部公害糾紛督導處理小組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綜合規劃目 第5條 本小組所需工作人員,由有關機關調派人員兼辦之,均受執行秘書及副執行秘書之指揮監督。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